(超长文本,巨量剧透)邪恶的两个真正模样 看全部

引用: 八阴八阳 发表于 2020-7-10 12:43
1.我说了张扣扣案件,公众舆  论对“留他一命”是一面倒的支持,而不是说“中国人都支持他去杀人复仇”

...

回复的不错

有理有据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2:58
“刑法的立法根本目的之一是公权复仇”——很意外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一点我肯定不 ...

你说的这段也有道理

但是貌似已经拓展到法学的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

法学界好像对这个一直有争论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1:45
犯罪心理学旨在对分析对象进行“画像”,也就是类型化。但任何类型化的描述对“理解一个人物”而言都是双刃 ...

诸法同宗,结论是一样的。不符合人性就不是好作品。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1:45
犯罪心理学旨在对分析对象进行“画像”,也就是类型化。但任何类型化的描述对“理解一个人物”而言都是双刃 ...

这是,不准我以某种方式发表观点的意思?不合适?

哪种方法合适,请你明示,既然你认为有不合适的标准,那请问合适的标准是什么?谁定义的?先把这个弄明白了,我们再往下说
引用: questlast 发表于 2020-7-10 13:02
你说的这段也有道理

但是貌似已经拓展到法学的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

其实真正的法学理论上是很清晰的,争论更多的是发生在法律和民意上面。LZ有一点说得很对,血族复仇是古已有之的,反过来说就是在还不存在法律的情况下,取代了法律的作用作为生存竞争中的一种手段,也是很自然的——你敢杀过来就得小心我杀回去,事实上也有威慑的意义,尽管这种威慑不是建立在个体绝对不可违抗的绝对暴 力之下,但也聊胜于无。像张扣扣这种案件的“争议”,实际上就是原始生存逻辑和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两者的着眼点不同,前者是第一人称,关注的是个体福祉,后者第三人称,关注的是群体利益,自然意见就有冲突。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2:58
“刑法的立法根本目的之一是公权复仇”——很意外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口中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一点我肯定不 ...

不好意思,请不要吞掉我前半句话,我说了,结合本游戏。
  • 57楼 龙泽罗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 2020-7-10 13:11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1:45
犯罪心理学旨在对分析对象进行“画像”,也就是类型化。但任何类型化的描述对“理解一个人物”而言都是双刃 ...

同意
我一直觉得自然科学里是可以用定义来总结归类,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和描述就可以100%准确,因为本质的自然规律是不会变的。
而人文科学里面定义只能是个大致描述,将某一类人或者事物近似的归类。用这个近似的归类想要去准确的描述某个个体还是不太准确的一种方式。
先mark一下,LZ讲得很有意思
引用: 八阴八阳 发表于 2020-7-10 13:04
这是,不准我以某种方式发表观点的意思?不合适?

哪种方法合适,请你明示,既然你认为有不合适 ...

我个人支持你的长文

非常精彩,已经说服我了

我个人也支持survivor77 的一些观点,也有说服我的

但是一些法理的专业问题已经被拔高,所以希望你俩能理性讨论

我作为吃瓜群众能学到点东西
引用: survivor77 发表于 2020-7-10 13:10
其实真正的法学理论上是很清晰的,争论更多的是发生在法律和民意上面。LZ有一点说得很对,血族复仇是古已 ...

就喜欢看你们这副专业的样子

虽然你俩在观念上有点针锋相对,希望言语上保持理性

作为吃瓜群众表示很受用,就喜欢看这种讲道理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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