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VG电玩部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Gōthíc_C

【不想吵架】就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难以改变了

[复制链接]

终结者

老油条

精华
1
帖子
10145
威望
1 点
积分
10748 点
种子
752 点
注册时间
2015-9-16
最后登录
2026-2-22
发表于 2021-1-19 15:27  ·  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亚里斯猫德 于 2021-1-19 15:29 编辑
tang82926 发表于 2021-1-19 15:06
嗯写了这么多,最终结论还是:对d版传播或者盈利违法,个人使用并不违法,注意这里不讨论道德,只讨论是 ...


如果不违法,那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就不会明确要求用户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了
说白了就是,你说了这么多东西,没有任何的法理支撑和常理支撑

要法理,你找不到。相反我这里有明确的法理和法律支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应当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
要常理,你也没有。比如说关于复制,常理中的计算机领域的复制概念,从来不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哪怕从你的话术中,“复制”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打印号的复制,另一个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这个表述中不打引号的复制。换句话说,即便从你的表述来看就有着两种对复制的理解。你没有表明法律条文中的“复制”范畴并不等于你表述中那个不打引号的复制概念

其实,就你对那个不打印号的复制概念的使用来说,你默认是按照计算机领域中的复制概念来使用了。当然,法律当然可以对“复制”概念有法律角度的定义,但是你需要告诉我,那个条文支持你这样的“复制”理解。你是从那个法律条文中解读出,法律范畴的复制是你打引号的那个复制,而不是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

这个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这个是谁逻辑自洽的问题。对我来说,是逻辑自洽的,因为在我这里,复制就一种理解。而且你并没有指出我的论述有不自洽不一致的地方。但是在你这里,复制存在着两种含义,一个是你个人定义的所谓法律条文中的“复制”,另一个是你在自定义这个“复制”概念时,你的定义中又一次出现的那个不带引号的复制。那你就需要告诉我为什么复制应该有两种理解,具体的哪些法律条款让你得出这样的复制理解的

我是不是要证明你错呢?实际上与其说论证的负担在我这里,不如说论证的负担在你这里。我的复制概念就是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这个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也出现在了你的表述中,也就是你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反过来,你定义的那个法律范畴的“复制”,它已经偏离的计算机领域的理解以及日常理解。因此你就有义务告诉别人,如果确实法律另有规定,那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如果法律条文的具体术语有着与日常使用情况不同的语义,那么法律条文必须明确界定这个术语是何种含义。不然这样的法律条文就会存在歧义。

精华
4
帖子
7733
威望
7 点
积分
6883 点
种子
30 点
注册时间
2007-6-25
最后登录
2025-12-13
发表于 2021-1-19 15:30  ·  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顿被喷属于自找的,每个人都不是完人,有些你个人行为你觉得正常但遇到自认比你道德素质高的人看不惯你说你你也不会服。你以为玩正版的就一定多高尚?多少玩正版的人实体版通关了立马挂咸鱼,身边一张游戏都没,这种人玩正版是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偏偏这种人就爱混在群众中扮高尚。
该用户已被禁言

精华
0
帖子
8754
威望
0 点
积分
8846 点
种子
78 点
注册时间
2012-9-19
最后登录
2021-6-9
发表于 2021-1-19 15:30  ·  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亚里斯猫德 发表于 2021-01-19 15:27
本帖最后由 亚里斯猫德 于 2021-1-19 15:29 编辑



如果不违法,那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就不会明确要求用户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了
说白了就是,你说了这么多东西,没有任何的法理支撑和常理支撑

要法理,你找不到。相反我这里有明确的法理和法律支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应当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
要常理,你也没有。比如说关于复制,常理中的计算机领域的复制概念,从来不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哪怕从你的话术中,“复制”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打印号的复制,另一个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这个表述中不打引号的复制。换句话说,即便从你的表述来看就有着两种对复制的理解。你没有表明法律条文中的“复制”范畴并不等于你表述中那个不打引号的复制概念

其实,就你对那个不打印号的复制概念的使用来说,你默认是按照计算机领域中的复制概念来使用了。当然,法律当然可以对“复制”概念有法律角度的定义,但是你需要告诉我,那个条文支持你这样的“复制”理解。你是从那个法律条文中解读出,法律范畴的复制是你打引号的那个复制,而不是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

这个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这个是谁逻辑自洽的问题。对我来说,是逻辑自洽的,因为在我这里,复制就一种理解。而且你并没有指出我的论述有不自洽不一致的地方。但是在你这里,复制存在着两种含义,一个是你个人定义的所谓法律条文中的“复制”,另一个是你在自定义这个“复制”概念时,你的定义中又一次出现的那个不带引号的复制。那你就需要告诉我为什么复制应该有两种理解,具体的哪些法律条款让你得出这样的复制理解的

我是不是要证明你错呢?实际上与其说论证的负担在我这里,不如说论证的负担在你这里。我的复制概念就是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这个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也出现在了你的表述中,也就是你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反过来,你定义的那个法律范畴的“复制”,它已经偏离的计算机领域的理解以及日常理解。因此你就有义务告诉别人,如果确实法律另有规定,那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如果法律条文的具体术语有着与日常使用情况不同的语义,那么法律条文必须明确界定这个术语是何种含义。不然这样的法律条文就会存在歧义。


唉,三句话能说清楚的,偏要写那么多!
发自A9VG Android客户端

终结者

老油条

精华
1
帖子
10145
威望
1 点
积分
10748 点
种子
752 点
注册时间
2015-9-16
最后登录
2026-2-22
发表于 2021-1-19 15:36  ·  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丫岛的龙猫 发表于 2021-1-19 15:30
唉,三句话能说清楚的,偏要写那么多!

不回了,没啥意思
最近都在玩三国杀

精华
0
帖子
278
威望
0 点
积分
714 点
种子
763 点
注册时间
2004-10-16
最后登录
2018-6-19
发表于 2021-1-19 15:47  ·  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亚里斯猫德 发表于 2021-01-19 15:27
本帖最后由 亚里斯猫德 于 2021-1-19 15:29 编辑



如果不违法,那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就不会明确要求用户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了
说白了就是,你说了这么多东西,没有任何的法理支撑和常理支撑

要法理,你找不到。相反我这里有明确的法理和法律支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应当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
要常理,你也没有。比如说关于复制,常理中的计算机领域的复制概念,从来不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哪怕从你的话术中,“复制”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打印号的复制,另一个是“从你电脑中复制一份拷贝给别人”这个表述中不打引号的复制。换句话说,即便从你的表述来看就有着两种对复制的理解。你没有表明法律条文中的“复制”范畴并不等于你表述中那个不打引号的复制概念

其实,就你对那个不打印号的复制概念的使用来说,你默认是按照计算机领域中的复制概念来使用了。当然,法律当然可以对“复制”概念有法律角度的定义,但是你需要告诉我,那个条文支持你这样的“复制”理解。你是从那个法律条文中解读出,法律范畴的复制是你打引号的那个复制,而不是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

这个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这个是谁逻辑自洽的问题。对我来说,是逻辑自洽的,因为在我这里,复制就一种理解。而且你并没有指出我的论述有不自洽不一致的地方。但是在你这里,复制存在着两种含义,一个是你个人定义的所谓法律条文中的“复制”,另一个是你在自定义这个“复制”概念时,你的定义中又一次出现的那个不带引号的复制。那你就需要告诉我为什么复制应该有两种理解,具体的哪些法律条款让你得出这样的复制理解的

我是不是要证明你错呢?实际上与其说论证的负担在我这里,不如说论证的负担在你这里。我的复制概念就是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这个常理中对复制的理解也出现在了你的表述中,也就是你不打引号的那个复制。反过来,你定义的那个法律范畴的“复制”,它已经偏离的计算机领域的理解以及日常理解。因此你就有义务告诉别人,如果确实法律另有规定,那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如果法律条文的具体术语有着与日常使用情况不同的语义,那么法律条文必须明确界定这个术语是何种含义。不然这样的法律条文就会存在歧义。


法律条文不像你理解的这么简单,浅显易懂,你所谓的理解复制含义都是你自己主管思维里理解,拿到法庭上被律师几句就驳回,这样,你自己认为自己最有力的论据就灰飞烟灭。再者,你所谓的法理支撑,就类似与你一个人上法庭,不请律师,按照自己主观臆想给自己做辩护,得不到法官的一丝丝认同,你说了这么多,唯一是官方论据的也就是你一开始回复我复制的那一大段,可是你对这一大段的解读就一定是对的?如果你是对的,那为什么这么几十年来还没有一个人使用d版被追究法律责任过,你给出的解释是取证成本过高,好的,假使真是这个原因,但凡事总有例外,不可能一例例外都没有吧,十几万年前上亿只大猩猩中还有一例例外能进化成人类呢。
另外再度重申,我认为的复制是从我这里拷贝给别人,而你认为的复制是下载,真要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说的复制更符合计算机行业传统意义上的复制,而你所指的复制其实只是下载行为。
发自A9VG Android客户端
hql

精华
0
帖子
2807
威望
0 点
积分
3176 点
种子
64 点
注册时间
2005-1-4
最后登录
2025-9-24
发表于 2021-1-19 15:57  ·  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行为就像跑到PS4论坛说PS4不好xbox好,指着和尚骂秃驴一样。一群人讨论散装光盘的热火朝天你冲进去提要买正版。
这种行为不是智商不够就是情商有问题,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中干这种事都不会有好结果。
那么多回帖的也不知道在争什么,连事情的本质都搞不清楚。

精华
0
帖子
19085
威望
0 点
积分
20105 点
种子
1633 点
注册时间
2017-1-30
最后登录
2026-2-23
发表于 2021-1-19 15:59  ·  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喷一喷吧,不喷这群人玩的更心安理得,也许里面也有几个觉得散装光盘不好不敢说话的,现在恶的声音都是比较大的,一般买正版的老实人喷不过用散装光盘的恶人,是很奇怪怎么现在散装光盘虽然人数变少了,反而更趾高气扬了

精华
0
帖子
1499
威望
0 点
积分
1550 点
种子
266 点
注册时间
2008-7-30
最后登录
2026-1-4
发表于 2021-1-19 16:06  ·  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息不二 发表于 2021-01-19 15:59
还是喷一喷吧,不喷这群人玩的更心安理得,也许里面也有几个觉得散装光盘不好不敢说话的,现在恶的声音都是比较大的,一般买正版的老实人喷不过用散装光盘的恶人,是很奇怪怎么现在散装光盘虽然人数变少了,反而更趾高气扬了


大部分正,也是***货。
发自A9VG iPhone客户端

精华
0
帖子
970
威望
0 点
积分
981 点
种子
17 点
注册时间
2012-3-1
最后登录
2025-10-13
发表于 2021-1-19 20:44  ·  湖北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的经济现状,自己玩正版就好了,别去到处说应该玩正版。收入现实在这里,经济环境在这里,虽然应该支持正版,但是电影 电视剧 AV 音乐 ,甚至体育赛事直播,你都是正版吗?就算美国,也有不少人D版,相对于他们的收入,他们那些玩D的,才应该被说。你玩正的钱是哪里来的,有时候你要想清楚。有些人家境天然好,有些人父母玩D省下钱养家创业,给子女一个优渥的生活。有些人就是利用了社会的不公正系统。我玩游戏很多年都已经是正版了,但这是考虑到我整体收支的情况做出的。有些人收入低,有些人支出高,这不是他们的错。不要动不动站在什么高度去要别人买正版,生活没有很容易的,少年。生活比正版游戏重要太多了…有300块钱玩正版,对于很多甚至收入不错的人来说,不如买点其他的更实用。再说了,美国人拿4000美元算低收入,中国人拿多少?凭什么买正版的比例就该和他们一样?支撑你生活的不是游戏,少年,三线城市的人均收入才多少?还不许他们玩游戏了?难道你是游戏公司的股东?当年国内无人玩正,游戏公司就倒闭不发展了吗?现实社会,少年,记住,现实最重要。

精华
0
帖子
3238
威望
0 点
积分
3214 点
种子
234 点
注册时间
2017-12-18
最后登录
2024-3-15
发表于 2021-1-19 21:21  ·  黑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人 发表于 2021-1-18 15:35
你这么一说我才发觉所谓的大陆删减版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出现过了,最后遇到的删减版是华纳哥们的一号玩家bd ...

去年的地狱男爵血皇后那个就是删减版的。还是晚了1年的删减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9VG电玩部落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5286号

GMT+8, 2026-2-23 08:13 , Processed in 0.118992 second(s), 1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