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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1:16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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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松坂樹梨 于 2012-2-18 11:52 编辑
你評估一下你自己是否符合SONY的保用條款再決定吧?
看不到圖的人請看下面:
PlayStation 主機保用條款及細則主機保用條款及細則
1.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 SCEH」)根據本保用條款及細則,安排電訊首科有
限公司Telecom Service One (TSO)在該產品購買後一年內因物件或工藝有瑕疵而導致的損壞提供免費維修
服務。任何在產品維修過程中 於該產品更換或拆下的所有有缺陷或附加的組件均屬TSO 擁有。即使TSO 維
修該產品, 該產品原有的一年保用期不會延長。
2. 維修服務包括人工費用及令上述產品正常運作所需的一切零部件更換。
3. 客戶要求提供任何維修服務(包括附件維修服務)時必須出示購買發票正本以作核證之用。
4. 在下列情況下,本保用概不適用,該產品不會獲提供任何維修服務:(a) 該產品與並非由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出售或許可使用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未經許可的遊戲輔助配件、轉接器、
電源插頭、電腦程式、散装光盘光碟等)或其他與該產品不兼容的產品一併使用;(b)將該產品用於商業用途(包
括出租),或經未獲認許的人士或公司進行改裝或篡弄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如修理);(c)由於自然災害、使
用不當、濫用、疏忽、意外、正常損耗、不合理使用或其他與有瑕疵物料或工藝無關的原因而導致該產品的
損壞;(d)該產品的機身編號被更改、塗污或刪除。倘若該產品主機上的原裝保用封條破損或被撕除,即視作
該產品曾經被改裝或篡弄; 或(e)使用該產品時違反任何系統軟件使用合約的條款。
5. 本保用只適用於授權只在香港發售及購買的行貨。本保用不適用於平行進口產品(水貨)。平行進口產品不
會獲得任何維修支援服務。
6. 雖然上文第4 條規定倘若該產品經改裝,將不會獲提供任何維修服務,但如客戶簽署TSO 在接收該產品
時提供的「客戶同意書」,則TSO 可酌情決定對經改裝以破解規避裝置的該產品提供維修服務。
7. 如該產品附有硬碟或記憶卡,本保用不適用於該硬碟或記憶卡內的儲存資料。倘若客戶需要維修硬碟或記
憶卡, 客戶須負責於維修前將該硬碟或記憶卡內所有的儲存資料備份。TSO 不會對損壞或遺失硬碟或記憶卡
內的任何儲存資料負責。
8. 倘若該產品需要維修,客戶須負責親身把該產品運送至TSO 的任何一間客戶服務中心及運送所涉及之費
用。維修完畢後,客戶亦須從同一地點取回該產品。
9.為履行本保用條款及細則內的保用責任,TSO 可單方決定選擇把該產品維修及把其配置回復至符合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的原有設計及出廠規格的標準,或以同等質量的翻新產品代替。在任何情況下,
該產品(或翻新替代品)的系統軟件會被更新為最新之版本。顧客不可要求保留或安裝於要求維修 日或以前原有
系統軟件之版本。
10. 本保用服務適用於香港及澳門(PLAYSTATION®3 主機除外),不得用以更換為製造商有限保用証(遊客
保用証)。
11. 本保用服務條款及細則的英文與中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本條款及細則乃以香港特
別行政區法例作根據及詮釋。
12. SCEH 保留更改本保用或相關的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無需作出事先通知。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
由2011年12月2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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