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RPG应该给予玩家完全跳过战斗和迷宫的权利 只看楼主

引用: 下面是引用andiry于2006-04-24 11:52发表的:

你这个类比不恰当。FTG和RAC的游戏过程是游戏的主体,
胜利结局和冲过终点只不过是对玩家游戏过程的奖励而已。
而RPG的剧情是游戏的主体,战斗部分是为剧情服务的。
.......

那《沙加》可以***了,要不你就跟我说《沙加》不是RPG,它是A·AVG。
楼主说的有道理,不过不该提level5啊。
我一直认为《暗黑编年史》是ps2上arpg的巅峰之作……-_,-
  • 73楼 ami
  • 2006-4-24 14:19
LEVEL 5还是有实力的
只是太心急了
楼主有跳过某个游戏的权利
引用: 下面是引用light_user于2006-04-24 12:41发表的:



游戏音乐偶可不喜欢单独抽出来听,还是动漫的好...
不好意思, 我说的是LS的LS,没想到你发帖子的速度真快......
这样还有人买啊?那干脆做个像FF7AC的CG版本好了
  • 77楼 chanka
  • 2006-4-24 15:04
还是传说系列好些,宿命传说2不遇敌,easy难度,我通关了.不到20小时.
宿命传说2不遇敌我玩不下去,因为我喜欢打仗...
  • 79楼 ami
  • 2006-4-24 15:49
引用: 下面是引用太空侵略者于2006-04-24 15:06发表的:
宿命传说2不遇敌我玩不下去,因为我喜欢打仗...
明显你没看懂LZ在说石们
引用: 下面是引用andiry于2006-04-23 21:51发表的一个好的RPG应该给予玩家完全跳过战斗和迷宫的权利:
  现在许多RPG的通病在于:
RPG由于中间夹杂了太多游戏不可缺少的战斗以及许多繁杂庞大的迷宫而影响到了故事的连贯性
这使得玩家在打穿以后,由于剧情过于零散,中间隔的时间太长,对整个故事的印象大大降低了
此外,现在社会节奏太快,玩家时间紧迫,战斗和迷宫对于游戏要表达的东西完全没有助益,却白白浪费了玩家大量的时间。

.......
游戏就是这种互动形式,这是它存在的特殊性。你是有选择娱乐方式的权利,不玩游戏去看电影就好了,游戏也有它存在的权利,你又凭什么要求它为满足你的个人要求而失去自己本身的性质呢?就好象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吃的食物,但是每个人都是“去挑选”自己喜欢的食物种类,有因为自己喜欢吃肉,但是又想得到蔬菜的营养,就硬要黄瓜长出牛肉味的人吗?这样扩展到人际关系上,必然就导致凡事只讲求自己有什么权利(实际上没学过法律的也都是为了自己的主观意愿在胡扯罢了),但是自己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却从来都没考虑过,可以说根本没把别人放在和自己同等的权利地位主体的位置上,这才是对权利的不尊重。这对现在的人是普遍现象,你也有这倾向,注意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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