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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票]裁判该不该参赛呢? [打印本页]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1:30
标题: [投票]裁判该不该参赛呢?
相信各位也都看到了区内正在举办A9VG马车周末线上竞赛https://bbs.luryl.com/viewthread.php?tid=880893

关于比赛规则的第2条“每场11-12人, 其中1-2人为裁判, 10人为正式比赛选手”,听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

主要是围绕应否设立裁判一职而展开的讨论,理由大多是裁判自动成为最后一名的话会占走拿到强力道具的机会

说实话我们也想和各位同场竞技(竞速),但始终要以多数人的意愿为考量

因此特发本投票帖,截止到明晚18:00的投票结果将左右裁判一职的设立与否

请投出你宝贵的一票,谢谢 .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1:31
另外也希望各位能跟帖讨论一下比赛中加入裁判的利弊
作者: yymiaomiao    时间: 2008-4-24 11:35
~~~~支持殴打裁判~~~~
作者: rellik    时间: 2008-4-24 11:38
当然要参加喽 否则就没有人执法了
裁判可以随便发挥 当然也包括拿第一
作者: sierra    时间: 2008-4-24 11:38
比赛感觉8人好把 避免某些人掉线的情况 外加裁判10人比较好把

比较可以这样 叫裁判***间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 chenhaibo    时间: 2008-4-24 11:41
提问:为什么要设置裁判呢?干嘛呢,难道监督不让用道具。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4 11:41
下面是引用rellik于2008-04-24 11:38发表的:
当然要参加喽 否则就没有人执法了
裁判可以随便发挥 当然也包括拿第一
那么算不算在总成绩中呢? 如果裁判加入..那么裁判也就是选手了. 不存在"裁判"这个称呼了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1:42
下面是引用sierra于2008-04-24 11:38发表的:
比赛感觉8人好把 避免某些人掉线的情况 外加裁判10人比较好把

比较可以这样 叫裁判***间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确实人多了容易掉线……不过具体分组还要看报名人数来决定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4 11:42
下面是引用chenhaibo于2008-04-24 11:41发表的:
提问:为什么要设置裁判呢?干嘛呢,难道监督不让用道具。
关键是监督比赛最终成绩. 拍照作为大家最后成绩的依据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1:43
下面是引用chenhaibo于2008-04-24 11:41发表的:
提问:为什么要设置裁判呢?干嘛呢,难道监督不让用道具。
为了保证比赛成绩的真实可靠(俺们就是负责收集证据图的)
作者: rellik    时间: 2008-4-24 11:50
人多好 裁判也是人 当然要设立不过 1个就够了
建议人人都当裁判 拍照者可得奖励 否则裁判老是最后一名 老是扣分 多亏啊
作者: kzhanp    时间: 2008-4-24 12:38
稍微纠正LS一下,扣分是不会的,不过相互战绩嘛........哈哈...个人觉得不需要设立裁判,排名这种,有什么好赖的....
作者: 一块肉    时间: 2008-4-24 13:05
不用专门设立裁判了
队伍打成ABCDEF组 分各组进行比赛
每组各设1-2个参赛人员有照像条件的 来取证(摄影者论坛+分)
并在论坛开专贴 及时更新比赛信息 让比赛完后的摄影者及时上传图片(此贴禁止灌水)
专设一位人员对此贴进行统记  最好是整理一份各组的清单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3:06
下面是引用kzhanp于2008-04-24 12:38发表的:
稍微纠正LS一下,扣分是不会的,不过相互战绩嘛........哈哈...个人觉得不需要设立裁判,排名这种,有什么好赖的....
只要有图有真相就可以了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3:40
下面是引用一块肉于2008-04-24 13:05发表的:
不用专门设立裁判了
队伍打成ABCDEF组 分各组进行比赛
每组各设1-2个参赛人员有照像条件的 来取证(摄影者论坛+分)
并在论坛开专贴 及时更新比赛信息 让比赛完后的摄影者及时上传图片(此贴禁止灌水)
专设一位人员对此贴进行统记  最好是整理一份各组的清单
上证据图和写战报肯定都有奖励的

相比之下俺更期待每场比赛的详细战报,这个奖励大大的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3:42
照目前情况来看取消裁判制度是可以预见的了……

所以投反对票的朋友也来提下自己的看法与意见吧

可以给俺们作为参考嘿嘿
作者: plushc23    时间: 2008-4-24 14:14
哈哈,我认为黑子乱入是要有条件的,不能说入就入~~~~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4 14:20
下面是引用plushc23于2008-04-24 14:14发表的:
哈哈,我认为黑子乱入是要有条件的,不能说入就入~~~~
黑子属于BOSS级的..应该说比BOSS还要BOSS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4 16:14
送LSS一个黑子乱舞……送LS一个黑子大乱舞……都什么跟什么嘛
作者: 破岚    时间: 2008-4-24 16:15
裁判也可以比啊,

其实这马车东西又没什么可以作弊的地方,不必太计较这方面的,裁判赛后辛苦下拍照留念啦
作者: 一块肉    时间: 2008-4-24 17:11
看来小新想来虐人
作者: k-7    时间: 2008-4-24 18:24
很难选啊。没裁判的话看不清战况,但有了话又会影响最后一位的道具
作者: ニュタイ    时间: 2008-4-24 20:39
我觉得裁判可以动,但不能扔道具,尽量避免撞人,这样才公平。XD。
作者: neversc0t    时间: 2008-4-24 20:40
不该参赛

我的观点
作者: sierra    时间: 2008-4-24 20:40
话说 倒时候就上午一轮就一次 4个赛道?
作者: floyd23    时间: 2008-4-25 08:37
坚决反对裁判。。有裁判了我的导弹就没了。闪电也没了。黄金蘑菇也没了。。前几名当然认为多不多人无所谓咯。

我不能投票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09:24
下面是引用floyd23于2008-04-25 08:37发表的:
坚决反对裁判。。有裁判了我的导弹就没了。闪电也没了。黄金蘑菇也没了。。前几名当然认为多不多人无所谓咯。

我不能投票
你没明白意思啊......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09:26
下面是引用neversc0t于2008-04-24 20:40发表的:
不该参赛

我的观点
没有报名参赛的就不要发表看法了吧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09:27
下面是引用ニュタイ于2008-04-24 20:39发表的:
我觉得裁判可以动,但不能扔道具,尽量避免撞人,这样才公平。XD。

小新的意思是. 他能不能作为选手参赛, 而不是作为裁判参赛.
作为裁判就是跑最后..
作为选手参赛就是努力跑成绩, 顺便监督比赛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5 10:46
感谢LS厚道的解释,估计是俺的标题起的不好造成误会了……
作者: floyd23    时间: 2008-4-25 11:20
裁判再最后一名,那倒数第2(通常是我)得到导弹的机率就小了阿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12:08
下面是引用floyd23于2008-04-25 11:20发表的:
裁判再最后一名,那倒数第2(通常是我)得到导弹的机率就小了阿
那就不要设立裁判了. 小新作为选手参加吧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5 12:18
下面是引用zhxyg123于2008-04-25 12:08发表的:

那就不要设立裁判了. 小新作为选手参加吧
等待今晚18:00的投票结果吧

貌似没啥悬念就是了……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12:22
目前20人左右报名了...大概分3组吧
作者: 石动乃绘    时间: 2008-4-25 13:10
裁判参加吧

人多热闹啊  

众乐乐才是王道
作者: appleblue    时间: 2008-4-25 19:37
支持裁判参加。。。。。。。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5 19:42
大家看一下分组情况和比赛时间!!!别迟到了
作者: ニュタイ    时间: 2008-4-26 00:02
下面是引用zhxyg123于2008-04-25 09:27发表的:


小新的意思是. 他能不能作为选手参赛, 而不是作为裁判参赛.
作为裁判就是跑最后..
作为选手参赛就是努力跑成绩, 顺便监督比赛
原来如此,小新很强大,还好没跟我一组。
作者: m.x.i.n.g    时间: 2008-4-26 18:17
裁判的阴谋得逞了。。。
作者: 新之助&小白    时间: 2008-4-27 00:14
下面是引用m.x.i.n.g于2008-04-26 18:17发表的:
裁判的阴谋得逞了。。。
当初还不是你强烈呼吁取消裁判的
作者: zhxyg123    时间: 2008-4-28 13:43
下面是引用新之助&小白于2008-04-27 00:14发表的:

当初还不是你强烈呼吁取消裁判的

等这星期的比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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