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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受害者 [打印本页]

作者: 平凡的世界    时间: 2005-8-8 11:43
标题: [原创]受害者
好黑,这里是什么地方?

全身被重物压着,一动也不能动。

身上感觉粘粘的,还伴随着一阵腥味,是血的味道。

全身一阵酸痛,到底哪里受了伤,我自己也不清楚。

发生了什么事情,同样也是不太清楚。

只是依稀记得中午时我正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休息,然后突然感觉全身好象被人紧紧抓住似的,接着就感到头上一阵剧痛,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就躺在这个鬼地方了,是被人关了起来吗,我不敢断定。

尽管头现在还是很痛,但是意识已经差不多清醒了,身上的重物压的我有些难受,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被活埋,身上的重物虽然很重,但是明显之间有空隙,所以身边充满了浑浊的空气。

远出隐隐约约传来了微弱的响声,好象是人翻弄东西的声音。

我张大了嘴想要呼救,可是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远处的响声慢慢远去了。回来!我在心底大喊着。但是没有用,声音越来越远。我试着用身体发出什么响声来引起外面的注意,但是没用,身体一动也不能动。

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原本清醒的头脑被周围浑浊的空气弄得开始越来越昏沉了,不能睡,我知道,如果睡了可能就很难再醒过来了,我在心理暗自叮咛着。

就在我与睡意进行着搏斗时,远处有传来来翻弄东西的响声,而且离我越来越近了。

这下终于可以得救了,因为阳光已经慢慢通过缝隙渗入了我的身边,但是眼睛一时间还很难适应光亮的变化,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周围。

随着身上最后一块重物被拿掉,我终于再次回到了这个光明的世界。

我四下看了看,满是垃圾,原来我一直被藏在垃圾箱里。

垃圾箱的上方探出一个头来,是一个头戴警帽的***,我微笑着向他示意感谢。

他也发现了我,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情,转身冲着身后大喊道。

“太好了!凶器找到了!”

(完)




其实..我还满喜欢这个类型的微型小说的.
记得以前也有过看某悬念大师的作品非常频繁的时候

只是依稀记得中午时我正一个人趴在桌子上休息,然后突然感觉全身好象被人紧紧抓住似的,接着就感到头上一阵剧痛,昏了过去。

这一段的描写..很巧妙呢..


                          SS
.
作者: u_u    时间: 2005-8-8 13:54
不错的故事,凑字凑字
作者: 漆黑的天使    时间: 2005-8-8 14:23
结尾看不懂阿
作者: 海棠    时间: 2005-8-8 14:48
说明主角死掉了饿...............
作者: nonameboy    时间: 2005-8-8 14:49
主角是凶器的说。。。。。。。。。。。。。
作者: u_u    时间: 2005-8-8 15:11
。。。。。。。这是以一把凶器的口吻,以拟人的方式写出来的悬念微型小说~
作者: snake不是偶    时间: 2005-8-8 15:12
8错~~~好看哦~~~~~~~~~~~~~
作者: 卡米纳谷    时间: 2005-8-8 18:37
下面是引用u_u于2005-08-08 15:11发表的:
。。。。。。。这是以一把凶器的口吻,以拟人的方式写出来的悬念微型小说~
解释的很准确啊,终于懂了.........
作者: 下一个情人节    时间: 2005-8-8 18:51
原来是刀的故事
不错  呵呵
作者: 僵尸※也疯狂    时间: 2005-8-8 19:58
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主角是的女的呢,其他的就不说了>>>>>>晕
作者: sokiyu    时间: 2005-8-8 20:42
实在实在看不明白......
作者: 北千里    时间: 2005-8-8 20:50
恩恩~~~有点西区柯克的味道了~~~喜欢喜欢~~~
作者: ss820128    时间: 2005-8-8 22:44
怎么看像寂静岭~~~
作者: 冰逝    时间: 2005-8-8 22:59
=_= .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看不懂....偶小小寒一下..........................
作者: aslm    时间: 2005-8-8 23:05
不错的短小说,赞一个
作者: 没开的花    时间: 2005-8-9 00:24
还以为是被害者的魂转到这把刀上了……
作者: 喜剧之王    时间: 2005-8-12 19:25
这个是原创不是转帖……前面的标题加错了……斑竹帮忙修改下吧……顺便转去心路……谢谢……
作者: tin    时间: 2005-8-12 19:36
下面是引用喜剧之王于2005-08-12 19:25发表的:
这个是原创不是转帖……前面的标题加错了……斑竹帮忙修改下吧……顺便转去心路……谢谢……
如何证明是楼主原创?
作者: 喜剧之王    时间: 2005-8-12 19:37
下面是引用tin于2005-08-12 19:36发表的:

如何证明是楼主原创?
因为楼主是我MJ……
作者: tin    时间: 2005-8-12 22:08
下面是引用喜剧之王于2005-08-12 19:37发表的:

因为楼主是我MJ……
移过去了……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5-8-13 18:01
长老不得已又暴露了一次MJ啊```^^
作者: feel-ultima    时间: 2005-8-13 18:01

作者: 喜剧之王    时间: 2005-8-13 22:34
下面是引用忘了时间的钟于2005-08-13 18:01发表的:
长老不得已又暴露了一次MJ啊```^^
那个MJ暴露了不要紧……只要你是我的MJ别让人知道了就好……
作者: 枫之旋律    时间: 2005-8-14 22:49
有点不明白.........................
作者: 期待复仇    时间: 2005-8-16 00:26
看懂了~刚开始还看不懂呢~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5-8-16 04:17
下面是引用喜剧之王于2005-08-13 22:34发表的:

那个MJ暴露了不要紧……只要你是我的MJ别让人知道了就好……
口胡~偶是PIKAQIU的MJ~


PS:为免SSMM说偶带头灌水``飘了``
作者: bb-zero    时间: 2005-8-17 00:59
小白问题什么是MJ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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