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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人讨论--4选1 [打印本页]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29 01:39
标题: 用人讨论--4选1
因为本作经验有限,所以可以培养的人员有限。
如果在马赛尔、露薇、卧龙和法拉米亚之间选一位,大家会挑选谁?

作者: suwuliling    时间: 2010-11-29 14:32
芦苇,不解释(凑字数)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1-29 19:38
怎么连个打算派上去的岗位都不说明一下呢?要是我选卧龙然后你说是要用来做肉盾的,那不就SB了?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29 20:39
呵呵,其实这个岗位是新增的,并没有刻意要求。
只是想选一个能力出众,有特色,有人气的角色即可。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1-29 20:45
冷门还数疾走男。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29 22:24
eg,别光说冷门,综合来看呢,你觉得谁在这个队伍中,作用可能会更大?
其实我挺想用用卧龙,不过这哥们本身能力就不高,还得练满30级才算成形,这个基本不可能了,需要经验的强人太多了。
作者: luhongyi    时间: 2010-11-30 03:02
本帖最后由 luhongyi 于 2010-11-30 03:03 编辑

我想大多数人会选芦苇吧,圣骑士防御和机动力都不错,虽然攻击差了点但是有连续也可稍弥补攻击力弱的问题,又是女性,卧龙没用过,不过看大部分人对此人评价很烂,至于菲师兄让我想起了TRS人物评价的一句话,弓剑全可以=弓剑全不行,虽然菲师兄不至于这么差,但比用剑他要和菲和克雷马作比较,比弓的话又不如14T82和弓女神,马赛尔其实本人挺喜欢这角色的,但移动太慢了,连达叔这种攻防变态的人物只因为移动慢一直被诟病,还是算了吧。(当然他的高防+援护很有用)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1-30 08:40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1-29 22:24
eg,别光说冷门,综合来看呢,你觉得谁在这个队伍中,作用可能会更大?
其实我挺想用用卧龙,不过这哥们本 ...

刚好相反,卧龙才是属于不怎么升级也照打不误的类型。
泛泛而谈挑一个的话,我就是要卧龙或发蜡蜜鸭了。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1-30 09:24
芦荟吧
有圣骑士一级的攻防,拿S盾有不亚于轻兵的回避,武器熟练成长不输剑圣,主角级别的成长率和峰值,骑马的移动和名马的加成,女性专用武器的特权,早熟助你快快转职,觉醒连续后砍人如斩瓜切菜,食用伏击料理后入千军如无人之境。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1-30 09:53
圣骑士一级的攻防——力防*2的话的确是有的。。。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1-30 10:14
卧龙哥哥装流星拿+1武器配吸血还是很有搞头的,如果再嗑了药就更帅了。
作者: 赞同登记    时间: 2010-11-30 10:48
纯能力的话应该还是龙哥,只可惜此人流程上的问题极度恶心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1-30 11:36
防+2还是给不争气的龙骑吧,可以少LOAD几次...
作者: koong    时间: 2010-11-30 15:57
我选马塞尔...............第5章主线加入的他明显是设计者推荐给玩家推荐使用的..............再加上他能用3种盾中最大的L盾..........意味着防御高队伍里有他一个人用L盾就行了抓敌人留下的盾资源不用浪费了...........后期有移动弥补..............带上药能独挡1面...........
芦苇就是头像稍微好点能力比他老爸差远了........是骑士里能力最差的.........
卧龙有死斗但是防御不行..........回避又比不上菲...........
小法.........引用弓剑全可以=弓剑全不行...................弓箭有弓女神和14t就足够了....................剑的轻兵有菲和爬山就行了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1-30 17:10
偶是俊敏流+移动流,马塞尔同学这两项都比较杯具,不过靠护卫一回合内可以造大量重伤抓人流推荐。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30 17:50
cloin 发表于 2010-11-30 09:24
芦荟吧
有圣骑士一级的攻防,拿S盾有不亚于轻兵的回避,武器熟练成长不输剑圣,主角级别的成长率和峰值,骑 ...

呵呵,我感觉这么像初心者教程啊:)
露薇其实算是骑士中最弱的一个,不过好就好在,她很容易成型,等级达到21,除俊敏外,各项数值均只比峰值少1,大大节省了经验值,可成为一个合格的替补。
所以我也比较倾向于她。关键就是磨她的盾熟练相对比较麻烦。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30 17:56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1-30 08:40
刚好相反,卧龙才是属于不怎么升级也照打不误的类型。
泛泛而谈挑一个的话,我就是要卧龙或发蜡蜜鸭了。

游戏君,以我的标准来说,成型就必须是能在大场面派上用场的,比如最后一关。
卧龙要是不升到30级,感觉怎么都不算保险,即便升到30级,也是吃药以后才比较踏实。
他的技能非常好,就是要想独挡一面的话,成本太高。

个人对他的兴趣,就在于,他是少数可以不靠神剑,一回合解决卡奥斯的人之一。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1-30 18:03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g5NjU2Mzky/v.swf
作者: 铁甲雷。    时间: 2010-11-30 18:19
就卧龙的成长而言,玩命升到30级的意义和只拿过来升3级的意义相差并不算很远。他的能力上限也决定了其成长无甚可期待的地方。为数不多可圈点的优势大概就是他比较好的剑熟练,以及较为有力的技能吧?后面的两点令卧龙在战斗中并不难用,但要说到用升级一途来挖掘他的能力(所谓成形),至少我是不抱任何幻想的。

我用卧龙,除了上面所说的一些优势外,最主要的方法便是倚靠较好的武器。一般总会在拔剑那一章让他去。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1-30 19:55
嗯,有一定道理,对付杂兵来说。
不过如果是对阵强敌,比如说上面视频中对阵卡奥斯,如果hp不升到34以上,2刀就挂了。hp要到27级才能到34。
力量如果不是到13,28级才能到13,每次才能砍2滴血,最后估计还杀不了卡奥斯。
敏捷也很重要,多3点敏,就多6点回避,就减少了提前挂掉的可能。

就因为如此,卧龙要想成型,对战强敌,不升到峰值还真不保险。
其实就是升到峰值也不保险,还要多吃补药。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1-30 20:01
那是不带奇迹护符,不用+1武器的RP视频。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1 08:33
卧龙的作用是一个强力的杀敌点,摧毁实力不强但占着重要位置的敌兵非常好使,不应该拿他去硬磕那些强横的boss级角色,那样就算你升满级也帮助不大.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19:20
如果只是如游戏君所言,我对他的兴趣就大减了。毕竟能干这样事的人很多。
看中他就是因为死斗中能出居合,能出连续,这点比小红惹眼。若只是为了灭比较厉害的杂兵,培养他实在没多少吸引人的地方。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0:43
说实话,若论消灭一些较为棘手的杂兵,比卧龙好用或者至少能和卧龙的好用程度旗鼓相当的角色还真不多。光命中的可靠性这一点就已很难有我方队员与之比拟了。卧龙初期剑熟练较高,速、技和特技也令人满意,我方的步兵单位中很少有这种作战的表现稳定的角色,而和骑兵相比,卧龙又没有太多瓶瓶罐罐的东西要考虑(不像用骑兵,除了体力外还整天要为马匹的死活与盾的寿命做打算),他的死斗特技往往又能在我方回合让他与敌人的对局很快出结果,不耽误事。不像很多角色虽然战斗力方面可以和卧龙比肩甚至超越,但往往会陷入与敌人的缠斗中难以脱身。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考虑让卧龙体现他固有的价值比较好。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1 20:47
雷同学又来装BS专家了,说得模棱两可的,怕被人识破吧。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1 20:49
卧龙同学初期也就22点熟练,实际游戏时感觉命中也很不保险的。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2:48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1 22:57 编辑

我貌似从来也没以自己是什么bs专家自居,也没有任何评判游戏优劣的言词,只不过是和其他人很平和地讨论问题,你从什么地方看出我要扮什么gp专家?我和别人讨论问题又踩中了你身上哪部分了?

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客气你就不知道东南西北啊?是不是非要我狠狠斥你两句你就舒服了?留点神啊,不需要我提醒你:本版规第四条,第五条对于捕风捉影,影响***,破坏讨论气氛,以及故意版聊的行为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警告你,再看你敢有出言不逊,恶意揣度,捕风捉影,不讨论游戏,却指着别人个人状况胡言乱语大放厥词的行为就直接投诉区见了。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2:49
卧龙命中确实不高,不过这倒不是主要的。因为死斗中他可以出居合,出连续。
关键是卧龙若不多升几级,那三围实在太脆,别说斗boss级人物,就是斗个护卫骑士、斧骑士,敌人还没挂,他的小身板就先折了。
相对的,小红对付这种敌人死斗就保险得多,给个防御高点的s盾,有强健加身,斗完也不会有重伤危险。

卧龙之强,还是要靠等级和药材堆积起来啊。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2:52
eg可没那么嚣张跋扈。
我前日所说,不要尽当耳旁之风。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2:55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2 09:31 编辑

我方首度能雇佣卧龙的场合,当时我们大多数队员的熟练度平均才多少,按你说的22点还不算高?那该多少算高?

并没有说他的命中就百发百中,只说他的熟练较高令他的命中比当时其他大多数队员都要可靠。这到底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2:59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1 23:00 编辑

回复 宾克斯 的帖子

你算什么?

就你这点对人不对事,拉朋结党毫无是非的意识,打算让别人听你什么?

放老实点儿吧你。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3:00
我警告你,千万不要捕风捉影,自讨没趣。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3:02
回复 宾克斯 的帖子

你警告谁?

别人怎么个捕风捉影法?

说说看?

奉劝你,别自取其辱。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3:03
看来,又要偏离讨论主题了。
为了保持我这个帖子的清静,请你离开,有话去别处宣泄。
想找eg战,你可以短消息,别在我这哗众取宠。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3:07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1 23:11 编辑

这个地方不是你家,我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在任何一个我想回帖的帖子里回帖,也可以针对我任何想讨论的话题进行讨论,你算什么?在我面前颐指气使?我的自由,还轮不到你管。有能耐制订版规去啊,有那能耐么?没有?装什么大啊?

这地方不是你开的,你没有权力让任何人离开,不服你去投诉吧,看看我违反了哪条版规,哪个版主又会支持你在版里赶人了?真是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另外顺便提醒你,这次是eg找我战,我发个什么消息?别搞错了关系。像你这样是非不分的人,还有让别人离开的资格?可发我一笑。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3:11
本帖最后由 宾克斯 于 2010-12-1 23:13 编辑

你东拉西扯什么?请不要将自己的丑陋一面暴露在我的主题帖里!
我这里是讨论游戏,不是让你耍泼的地方。
你若是再敢回,我请版主删除这些留言,回归这个讨论帖清静!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3:19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1 23:26 编辑

哎哟,您快点去,你以为别人在乎这些帖子?本来就是你们俩一唱一和在这里惹事生非,要删也是从eg的寻衅帖删起啊?还“你敢回我就叫版主删帖”,哎哟,你要删帖我好怕怕哦,可吓坏了我了。

本来我是讨论游戏,eg惹事,前两天还在大叫不要惹事的你却因为跟我有私怨,颠倒黑白是非,现在还一副无辜者的脸孔,给谁看?

去去,快点,我还真懒得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去,别让我催。哎哟,敢回?有什么不敢的?整天“你敢”“你敢”的,跟谁叫板啊?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1 23:28
本帖最后由 宾克斯 于 2010-12-1 23:29 编辑

你还不配跟我谈恩怨,我会如你所愿。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1 23:31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1 23:41 编辑

哎哟,真让我想起了未庄某人。不是恩怨,是私怨,我没什么恩给你,而是我上次憋得您很爽,你很记恨我,所以现在明明是25楼eg主动寻衅于我在先,你却因为我曾经让你难堪而选择颠倒是非黑白,说eg不嚣张,却板起面孔教训到我头上了,这就是你的行为。不是捕风捉影吧?

快去吧,让人家好好看看,从25楼看起。让所有的人都来看看邪恶雷是怎么欺侮到您的头上的。

我还真不相信这是非黑白分不清楚了。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2-2 00:48
初始22还不高....芦荟的武器熟练初始我记得是.........0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2 01:05
Cloin版主,该扣分的回帖你也扣了。
这个帖子从27楼开始已经变了质,与本主题无关,请你全部删除,直至本帖!还我帖子一个清静,也是履行你版主的义务。

至于卧龙为什么初始熟练20不算高,稍后我会告诉你。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2 07:53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2 09:26 编辑

看到没有?这就是宾先生要求的“清静”——对25楼的寻衅视而不见,却要求版主将27楼的合理警告视为变质和与主题无关的开始。这就是宾先生所要求版主履行的“义务”。原来在宾先生眼中,25楼的发言原来不算变质,并与主题“有关”。

宾先生大抵还不知道引战这种影响***,破坏讨论氛围的行为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吧?多次跟你说,要学习版规。你怎么就是当耳旁风呢?

对,初始20上下的剑熟练还“不算高”。看来在我们宾先生眼中,只有一出来武器熟练22~30的才够看呢是吧?卧龙怎么不一出来就直接达到能转职的剑熟练度30呢?磨都不用磨了,是吧?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2 08:29
我只能庆幸本区管理员的位子不是让那些偏激分子坐着.

卧龙初始剑熟练是19,从第一章开始可用,这个在当时来说属于高水平了.虽然剑成长60看上去不高,但合理运用死斗会在24回合内带来比一般人多得多的攻击机会,就成长速度来说就算跟长最快的菲比也真不一定差太多.但他登场等级高,中前期杀人等于浪费经验,这是他最尴尬的地方,如果不介意这点用起来就会顺手多了.

另外虽然两人都有死斗,小红和卧龙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无论从特技还是使用的武器来看,卧龙的攻击性都要比小红强很多,而防御面就弱.
作者: 铁甲雷。    时间: 2010-12-2 11:42
本帖最后由 铁甲雷。 于 2010-12-2 11:51 编辑

记得以前g同学曾经说,bs的恢复系统和死斗技能有一种奇妙的搭配***,也就是鼓励玩家通过一定的技巧性操作,将可能分于几个人身上的伤害值以死斗特技的施行集中于一人身上,而后再通过较高(且较早出现)的恢复法术一次性加满(或接近加满)死斗执行者的体力。

应该说,这种战术对于bs的整体作战环境而言的确是一种相当有效的机制……对于卧龙来说也应该是如此,当然得是抛开均衡培养前提的说。讲到这里忽然又发奇想,倘若手加减技能可以和死斗联用的话,那么……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12:25
我咋就记不得我曾经这么说过了叻,嗯?
玩轻兵的感觉就两字——刺激,尤其是切入反击时。利用5回合存档要做到不挂也不是很难,这点您的FE怕是办不到,当然,前提是采用和BS差不多的成长。
卧龙为什么要做成“大叔”式的人物,菲为什么登场就一级,明摆着让玩家爱用就用,不用拉倒。
您把我25楼所说的当作所谓的“挑发”也太一惊一乍了吧,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允P民点灯了?
作者: 铁甲雷。    时间: 2010-12-2 14:21
本帖最后由 铁甲雷。 于 2010-12-2 14:31 编辑

你指什么说过没说过?不知所云。

这帖子里在你此45楼的帖子之前,有任何人提到FE如何如何吗?谁呀?请他站出来。
哦,邪恶雷没有,大叔没有,游戏无敌君也没有。连那宾先生都没有。那就奇怪了,你扯什么“您的FE”办得到办不到是干什么?给谁看呢?想说明什么?FE的攻略目的和作战中心有所谓需要在这方面做得到或者做不到的问题吗?你在别人讨论bs的帖子里以寻衅的口吻乱扯FE如何如何,是不是该给你记上恶意引战这一笔啊?

如果我没记错,这里谁也没有说制作方让玩家如何看待卧龙和菲的问题,只是讨论卧龙的能力、水平表现,以及将他用在什么样的作战场合中比较适合罢了。说什么不知所谓的话?

是不是挑发,是不是破坏***,破坏讨论氛围,只要是个神志清醒,有语言常识判断力的人都看得出来。人家版主怎么不扣其他人,就扣你二十分啊?别人只在讨论游戏的话题,就你跑出来不讨论问题,却攻击别人“装专家”云云,不是你惹是生非还是谁?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17:19
哦,照您老的意思在这个帖子里只能就BS相关话题进行讨论,扯点FE或别的游戏做比照什么的都是寻衅滋事,恶意引战?
由于KAGA的原因,大家总会拿BS和FE作比较,这犯了哪门子忌讳了?
BS作为S·RPG的个中翘楚和她勇于革新是分不开的,作为泪吧的一份子我很欣赏她的改变,并致力于将她推广给更多的S·RPG爱好者。
您对BS始终存有偏见,这是不争的事实,一个对某个游戏始终存有偏见的人却能在该游戏的版块招摇过市而不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证明您老还是有点实力的,当然,此实力非玩该游戏的实力,什么实力,大家都懂的。
我对BS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我对她爱得深沉,就像您作为FE的铁杆粉丝一样。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2-2 18:43
卧龙我用起来感觉最爽的并不是什么山贼一回合杀。

而是初期草丛里那些拿匕首的盗贼,那个恶心啊,打起来经常MISS。有卧龙,拿大剑找拿匕首的死斗多开心。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2 18:51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2 08:29
我只能庆幸本区管理员的位子不是让那些偏激分子坐着.

卧龙初始剑熟练是19,从第一章开始可用,这个在当时来 ...

游戏君,我认为你第一句话说得非常不妥当,敢情除了马甲雷和Cloin,其他人都成了极端份子?恰恰相反,我对本区版主不能秉公处事,导致无数的讨论帖被毁被锁的行为感到非常遗憾,我会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反映。

关于卧龙,其实我想说的你上文都提到了。此人初始熟练20咋一看是不低,可是正如你所说,他出场等级太高,中前期杀人没有经验。除非是像月夜那样的0升级爆机,一般人都不会用他。到中期以后,我方主力人员都已经培养出来,武器熟练又远远超过了此时的卧龙,使得卧龙的存在非常尴尬。

关于死斗,能用大剑,有居合,有连续的卧龙,论攻击力毫无疑问比小红要强,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考虑培养他的原因。不过,他的弱点就如你所说,防御太差,hp太低,不加锻炼的话,连回避都很一般,主线中还真不敢让他去拔钉子,因为他老人家往往会反被人拔掉。面对持有m盾甚至是L盾的敌人(比如斧骑士和护卫骑士),还是用装备了S盾的小红保险很多。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18:54
说到这个,用雷恩死斗掉二章主线那只拿着青水晶指轮打酱油路过的盗贼的玩家应该不在少数咯。
作者: griefcheng1    时间: 2010-12-2 19:29
2章初始能干得过青水晶的人不多,雷恩也多数是用记录凹的。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19:36
死斗还须记录凹,这个smilence不解释。
作者: griefcheng1    时间: 2010-12-2 19:53
本帖最后由 griefcheng1 于 2010-12-2 19:54 编辑

第二章雷恩本身的命中能够轻松堆积到110以上,可惜对方的剑是带必杀的,如果是一定要用雷恩死斗的话别人不知道,我是肯定会想到是否会凹记录的。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20:14
本帖最后由 我为eg狂 于 2010-12-2 20:16 编辑

3%致命率的普通小刀,您以为是18%的那把呀。
轻松上110,真有这么轻松?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2-2 20:18
青水晶那个我只想说,就算死斗能轻松搞定,你也不能在初期不考虑卧龙同志不菲的主线出场费。
反正我宁愿用迪安舍身也不雇卧龙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2 20:20
为什么一定要雇佣卧龙呢,放着免费的团内人雷恩不用,昏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2 21:23
标题: imen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3 06:57 编辑
我为eg狂 发表于 2010-12-2 17:19
哦,照您老的意思在这个帖子里只能就BS相关话题进行讨论,扯点FE或别的游戏做比照什么的都是寻衅滋事,恶意 ...


我当然不知道是否是所有的人在这个帖子里说bs时扯fe便是寻衅滋事,但是只要是你们在讨论bs时扯出fe,据我观察100%都是在斥责fe的某些设计以展示bs某些设计的“超凡脱俗”。从来没见过你们用其他游戏的好处来反映bs的不足。你不是喜欢找么,如果你不服,请你找找你自己以及你所谓的真bs玩家扯到fe的情形,看看有没有例外好不好?
姑且不论bs是不是kaga的作品(说实话就某些人的理解能力而言,说要从kaga做游戏的倾向和理念角度来评价比较两款游戏还真是个笑话。就譬如上次那个指着音乐、音效,战斗画面这些根本和kaga无半点关系的东西闹出什么“有kage的感觉”之类大滑稽剧的所谓“kaga粉丝”)。只说扯fe,当然不犯忌讳,但是你们扯fe总会要骂几句,而这就会引起fe玩家(譬如我)对你们言论的不满而和你们辩论,而你们又辩不过,辩不过呢,有些素质低的就忍不住要出口成脏,然后呢就被邪恶的马甲雷——也就是我——一个个投诉进小黑屋里去吃猪排便当,每次都是一大批一大批地送进去,让你们苦不堪言,于是呢,有些bs粉丝为了能不和我讨论以免因为输了辩论破口大骂被送进小黑屋,这才哀求版主让泪区“安静”(他们的想法当然是要赶别人走),可惜版主明察秋毫,不会为了他们自己惹出的是非给他们善后,于是他们只能退居其次,请版主代为调解,版主因此才修改了版规,并促成双方达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共识,某些人不再拿着其它游戏做垫脚来证明bs的超凡,马甲雷对这些人也不再穷追不舍,大家可以共享太平。

看清楚了!这些可不是我提出的建议,是你们为了不再继续被我送进小黑屋才提出了建议,并答应了版主提出的这个条件。对不对?现在我并没有违反这个共识,而是你们耐不住寂寞欲求要打破这个共识,要继续叫嚣你们所谓拥有的“用贬低其它游戏的方法来抬高bs”的权力,对吧?我不是说了么?如果你们不珍惜和平,我完全无所谓。你可以向c版主申请,把原本修订的诸如捕风捉影之类的版规恢复成丝丝缕缕当版主之前的样子,然后你可以继续你的贬fe褒bs手法,我也可以继续用各种刻毒(但决不犯版规)的言论把你们气的嗷嗷直叫,然后我继续投诉破口大骂的你们,把你们一个个送进小黑屋吃猪排盖饭。我完全没有意见。要不要这么做?你来决定吧?好不好。你看看是停止一个拿别的游戏做垫脚的习惯换来整个泪区的和平和安宁更好呢?还是一定要坚持一个拿别的游戏做垫脚的习惯换来我对你们的无情刻毒并把你们之中的低素质者送进小黑屋更好呢?你可以选择了。

你认为有革新,不代表我也这么认为。而现在你又辩论不过我。我很纳闷儿,你到底有什么资本来跟我叫板?

你当然可以把始终压在你头上的别人视为过街老鼠那是你的自由,但你就算把我认定是火星鼠骑士也改变不了你的辩论功力始终被我踩在脚下,始终无法逃脱我的刻毒,并且会有相当一部分人被我送进小黑屋的事实,这个世界不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规则为最大。你在规则上玩不过我,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这是不随着你把别人看成什么能够改变的。
搬出你的贡献,并不能让你的辩论功力更上一个台阶,你哪怕说这游戏是你开发的,你无法证明这东西有趣好玩不照样白搭么?辩论的成败是不看“爱”的多少的,我不爱bs照样把你的观点从根儿上驳翻驳烂。我不管你的爱在什么地方有用,但在我面前,它没什么特殊性,照样一杆子抽到爪哇国去。为什么,因为我辩论你强。就这么简单。而且我也要提醒你,以后您再把您对bs的“爱”变成对正常讨论者的“寻衅力量”之时,最好也想一想那是不是对“爱”这个词本身的一种亵渎。

是不是又要说“州官放火,百姓点灯”啦?在用成语之前,我还要提醒你,不知道成语什么意思,就不要乱用。乱用只能说明你汉语的基础太次了,知道什么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它的意思是某些人通过特权可以为所欲为,却不许其他人和他做同样(但程度要低得多)的事情。请问,我在泪区有特权吗?我难道是版主?而且你的行为是什么?是在别人并没有去比较什么游戏优劣,只是谈论游戏本身的问题的时候去寻衅滋事,去直指对方人身的行为如何如何,加以刻意的贬低。请问,在你们没有谈论游戏与游戏优劣,只讨论bs这个游戏本身的研究性话题的时候,我什么时候无端发难,直指你们的某些行为并加以贬低了?我做过这种事情吗?你来找一找好不好?如果找不到,请问,你为什么要把我根本没做过的事情强加在我身上,对我进行构陷?小心点啊,下次你再敢不经思考就给我构陷罪名,我可真要投诉你了。别怪我不厚道哦。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2 21:44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2 23:43 编辑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2-2 18:51
游戏君,我认为你第一句话说得非常不妥当,敢情除了马甲雷和Cloin,其他人都成了极端份子?恰恰相反,我对 ...


我不知道游戏无敌君指的是谁,也许若是针对诸如敬天爱人之类的bs玩家可能是有些过分,但如果指得是你们,游戏无敌君一点儿也没说错。不要以为游戏无敌君是跟我站在一起的,在泪区我们之间的争论比你和我的喧嚣要多多了,也有营养得多了。游戏无敌君有一点让我很佩服,他可能也会和人有矛盾冲突,但他从不把个人的矛盾带到他的是非观念中。即便一个人和他仇深似海,只要是他认为某件事上的“是”乃掌握在这个人手中,他也决不会颠倒是非黑白。仅就这一点而言,他就是当之无愧的真游戏玩家。而你,你自己想想吧,你有什么资格去反映人家一个兢兢业业的版主的“问题”,仅因为他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偏袒你么?

你爱用不爱用是一个问题,人家卧龙所反映出的能力到底适合做什么,怎么用更能体现他作为一个有力棋子的性能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自己也看到了,即便是hp上40,卧龙要和卡奥斯之类的强敌boss死斗也是相当程度要看rp的。真要是有好rp,有没有那多出几点的hp并不要紧,没有rp,即便是级别升到满也照样被人家干翻。除非你告诉我,升到满级后就会人人都有如视频中显示的好rp,那也行。如果没有呢?你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看一看卧龙如何用死斗把卡奥斯拼下地狱而修炼他,我只能说,祝你有个好rp吧。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2 22:39
呵呵,骂街又开始了,还自己给自己捧臭脚,我的讨论帖又被污染了。
此区版主,还想继续尸位素餐下去吗?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2 23:02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2 23:04 编辑

请把对方骂了什么街列举出来。我倒是看见你张口“捧臭脚”闭口“尸位素餐”的这叫一个出言不逊。

谁污染你的帖子,我想你很清楚,只不过你是没有游戏无敌君那样的品格去承认的,在你看来,立场要比是非重要得多,因为和你同一立场,你可以包庇他,因为和你不同立场,你可以诬蔑他。因为版主没有按照你的心意去处理别人,你便可以污辱版主。

真的,你去申请把a9的泪区变成你私人博客吧。那一定对你的一切要求都百依百顺。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3 09:00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2-2 18:51
游戏君,我认为你第一句话说得非常不妥当,敢情除了马甲雷和Cloin,其他人都成了极端份子?恰恰相反,我对 ...

这句话我也只是顺便说下,自己的感概而已,你这么臆测没意思。而且版主处事是否公正,判断点不是你的想法而是规章制度,从这点来说我不觉得有明显问题。

卧龙你不想培养是一回事(的确那高等级是会大为削减很多人中前期使用他的意愿),好不好用又是另一回事。事实上只要你不是那么着紧那点经验,他算是好用的,你就当他也是从低级养上来的好了,只是提前有了高等级。

对付一般杂兵是小红的死斗好用,但对付M盾乃至L盾就是卧龙主场了,不过是否值得承担重伤风险就要自己掂量一下。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3 09:05
铁甲雷。 发表于 2010-12-2 11:42
记得以前g同学曾经说,bs的恢复系统和死斗技能有一种奇妙的搭配***,也就是鼓励玩家通过一定的技巧性操作, ...

这个观点我是不敢苟同,毕竟轻兵和骑士的防御力相差太远了,有可能骑士被轮下来P事没有,轻兵两三下就嗝屁了,把伤害集中到轻兵身上实在不是个聪明的做法。如果说大回复方便让死斗者满状态好进行下一轮的死斗,这种配合还说得过去。

死斗和手加减搭就太蛋疼了,先不说主动特技能不能同时发动2个的问题,你把人家削剩1血,然后看着对方砍满5次?何等的M啊
作者: 铁甲雷。    时间: 2010-12-3 09:35
本帖最后由 铁甲雷。 于 2010-12-3 09:47 编辑

就是说要在满血状态下和敌人死斗,集中伤害,而后再通过大回复一次补满或者接近补满。不过g先生最初考虑用这个方法的确是运用在会死斗的骑士身上。卧龙么,倘若是对付一群攻击力较低的敌人也能用吧?这个不确定。就暂时作为一种想法吧。

只是这样想,因为我方也不大可能一两次就能把敌人削剩一血,估计也得两三个来回或者三四个来回才够份。构想这样搭配的主要意图就是可以在不杀敌人的前提下也能通过死斗磨熟练,而后把磨剩下的敌人给那些没经验的弱人杀以累计经验。
当然倘若以后真要这么搭配,这两个特技估计也要做一些相应的调整,譬如死斗可以少来回几次,或者将手加减作为随发技能,只在将敌人磨剩很少血的时候可随机发动。发动后战斗即强制结束之类。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2-3 09:40
真这么搭配.也不叫“死”斗了
作者: 铁甲雷。    时间: 2010-12-3 09:48
也对,要日后真这么搭配一下,估计要改个其它的名字吧。
作者: cloin    时间: 2010-12-3 10:04
往前看了一页

厄,我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你PM我,我都特地帮你去请示管理员了并且透露给你管理员意见了,还要怎样?
https://bbs.luryl.com/thread-1632794-1-1.html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3 18:48
想看到我龇牙咧嘴,上蹿下跳,气急败坏的样子么,很遗憾,我这个人心态很平和的,估计是在猫眼待久了的缘故。
雷同学,您最近的大活跃对现如今略显沉闷的泪吧来说就好比是“久旱逢了甘霖”,对提升本吧的欢乐度终归还是功勋“卓著”的说。
辩论要做到以理服人,光靠字海战术来吓唬人是行不通的。老实说,您码那么多字真正看完的人没几个的,而且基本就那么几种套路,泪吧的老人们看个开头差不多心里就有数了。
高兴的话可以写点FE的同人造福广大的FE爱好者,心情郁闷的时候请打开CCAV看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他国P民,别老惦记着要来泪吧逮谁喷谁。当然,您来不来是您的自由,我们泪吧的那扇门始终为您敞开着,不过门小,小心夹着。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3 19:25
cloin 发表于 2010-12-3 10:04
往前看了一页

厄,我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你PM我,我都特地帮你去请示管理员了并且透露给你管理员意见了 ...

Cloin版主,就如你我所共知的那样,发帖的确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这个自由不能建立在给别人带来骚扰和麻烦之上。
我们看看雷文最近的活跃,他去哪个帖子留言,哪个帖子必定遭殃,就像是个火药桶,谁都能点燃他。但凡有他参与的帖子,到后来无不偏题10万8千里,结局大多是被锁帖,就如前天的两个帖子一样。
这么压抑的论坛讨论氛围,你觉得怪谁?是他一个人对,我们有问题,还是我们对,他有问题呢?明眼人一看都知道吧!

如今,他又插入了我的主题讨论帖,我欢迎大家讨论,但是不欢迎雷文将我的讨论帖变成私人的战帖,变成中伤他人的工具,变成他肆意妄为的场所!所以前面36楼,我向你要求,请履行版规制止这种状况,将所有与讨论游戏无关的帖子删除,否则这帖越吵越离谱,最终又难逃所帖的下场。删除时,本帖亦可包含。

版规第四条,这简直就是当年七曜版主专门给他量身定做的!
4 捕风捉影,强词夺理,影响***,破坏讨论氛围 警告、扣分+删帖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3 20:14
本帖最后由 宾克斯 于 2010-12-3 20:17 编辑

回复 游戏无敌 的帖子

我正好有记录,分别用小红和卧龙死斗大盾骑士做试验,请看下面几张图。

小红死斗6章的护卫骑士,小红10级未转职,防御只有6,双方各有损血。护卫骑士手持威力11,致命加成6的剑,各方面能力不俗。
死斗10次,小红9胜1负。
[attach]26078[/attach]
[attach]26091[/attach]
[attach]26081[/attach]

卧龙死斗7章护卫骑士,卧龙14级,手持14威力的大剑。这关的护卫骑士无论是属性,还是手持的武器都远远不如6关那位。
死斗10次,卧龙全胜。但是有3次都只剩10点hp,也就是说被砍中两次。
[attach]26079[/attach]
[attach]26089[/attach]
[attach]26082[/attach]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7章开始卧龙杀人才慢慢有经验了,可这个时候他的熟练已经不如我们一手培养的人物了。虽然对决7章护卫骑士,卧龙全胜,但是如果对手换成6章的护卫骑士,卧龙至少要死3次(估计不止),因为卧龙挨两下即挂。更何况,卧龙的等级比小红高了4,且小红尚未转职。
所以,面对这些拿着m盾,L盾的硬茬,用有连携支援的小红死斗,身负强健特技,既能练枪又能练盾,是最保险、最有效率的。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3 21:20
我为eg狂 发表于 2010-12-3 18:48
想看到我龇牙咧嘴,上蹿下跳,气急败坏的样子么,很遗憾,我这个人心态很平和的,估计是在猫眼待久了的缘故 ...

你看,还是作吧?我好像根本没有形容过你如何如何,你自己倒是挺积极地全给招了。这还用我说吗?哦,去几趟凯迪就平和了,你才在凯迪社区待了几天啊?还跟我拽?哎哟哟……

我不管你怎么去理解什么活跃不活跃,我只负责说我该说的话,做我该做的事情。不要整天自作多情以为我都是为谁在做。我只为我自己上网。您多心了。

至于是不是以理服人,很显然你的评价也算不得数,你看不看完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只要说出我想说的话,你以为谁在乎你看不看完?有几个套路也并非是什么不良的嗜好,套路又如何?有效,那就不妨碍我使用。现在很清楚,我用这些套路照样让你们痛苦不堪,看看你楼下的宾先生,不是照样还得被我的“文字狱”所困么?你和他要通过贬低其他游戏来抬高bs就得被我搞,什么时候都如此。对吗?(还泪吧,把这里当廉价贴吧了是么?)

fe同人写不写是我的事,要不要去关心p民也和你没什么关系,至于说逮着谁,那就得怪他为什么要做出能被我找到逮他机会的事情,我早就说了,我的刀从来不落在那些只讨论游戏本身,不去多嘴什么谁优谁劣问题的普通玩家身上,如果你觉得我的刀总是落在你们的头上,那你就得好好考虑一下这是为什么了。至于说门宽门窄,我相信只要我不触犯版规,这里的门对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宽窄的问题。倒是你们这些当初哀求“安静”,现在却要打破***的“玩家”,要留神一些,我的刻毒是无孔不入的。

其实我真的对你有些失望,也亏你是从巴哈粘贴过来那些研究文章的人,你怎么连你自己粘贴过来的文章也不细看看,怎么不学学巴哈人称赞一款游戏的方法?如果我没记错,你粘贴的巴哈文章中有一篇名为《曲高和寡》的文字,你真的应该好好看看那位作者在全文之前所写的前言。人家那也是把fe和bs放在一起比了比,你怎么就不学学人家说话的口吻?唉……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3 21:53
回复 宾克斯 的帖子

“但是这个自由不能建立在给别人带来骚扰和麻烦之上。”

说的真是太动听了,我差一点都要感动的热泪盈眶了。当某些人义无反顾地拿着其他游戏对比BS,然后挑这个游戏的毛病那个游戏的问题,称赞BS“是神作,是天下一品,把其他游戏都踩在脚下”的时候,我可真希望你能出来说说这句话,这些人对其他游戏热爱者带来的骚扰和麻烦或许一点也不入先生您的法眼。那些骚扰和麻烦,自然就不是骚扰和麻烦了。

说实话,所谓进什么帖子什么帖子就遭殃之类,我也不希望如此,但就是很奇怪为什么这些情况总发生在你们几个人的身上?也亏你还能拿出前几天的两个帖子来说事,不知道是谁在别人正常讨论的时候隔三差五出来敲敲边鼓“你都没说到点子上”,跟我讨论的人还没开口呢,论得到你蹦出来说谁说没说到点子上?你算是干吗地的?另外那个帖子,也是你跑出来说“战争的细节和现实,它是目前所有战争型srpg之最”。对,你才打了几个sr你就敢这么说?而且因为你说了是个人观点,我也就没打算拍你的砖,只是随便挑了几个在我看来于“战争的细节和现实”上感觉还算不错的游戏出来“笑而不语”了一把。结果却被lin521这个气势汹汹的bs粉丝大喷了一通,而你似乎却把这一切的帐都算在我的头上。看来是我主动去招惹了您大人?还是说我狂喷了您的观点?到底是谁造成了压抑的讨论氛围?前段日子谁也没提过什么比较优劣的问题,也让我大半年没有说过谁,怎么那时候就不压抑了?做到不要去随意贬低其他游戏对于这里的大多数人来说想做到很困难吗?为什么那大半年就可以做到,现在就做不到?别人搞你两句你还叫嚷压抑?你想释放出来的是什么?

你们和我,谁对谁错,自然有那版规做主,不以你的看法为准也不以我的看法为准。对于管理论坛而言,会员们不需要你所期待的“明眼人”,只需要明文昭彰写在外面,且为大家所接受的规则。并不是看谁得罪谁就要被处理,而要看他是否违反了版规。明白吗?

至于说本次的帖子,我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多余的话了,到现在了,宾先生始终不肯言及到底是哪一贴子导致这个帖子变成了战帖。睁着眼睛把变成战帖的责任推给了我。你还向版主“要求”?就你这样无视事实只抱私怨的人,有什么立场去“要求”?我真是感觉很无奈。

至于说捕风捉影,我想应该属于那仅仅因为版主执行了公正,便指着版主说你不算是个bs粉丝的人。还有你现在的行为,便是对这第四条版规所禁止的事情的最好诠释。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3 22:01
还真码字码上瘾了,雷同学准备在这开博了是吧。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3 22:10
我一向不喜欢什么开博之类的事情。
我只喜欢去论坛发言讨论问题。
别人码字不码字跟你也没什么关系吧?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3 22:11
送雷同学一句话:您不能因为得不到对FE绝对的褒美,而迁怒于那些指出其缺点,希望共同进步的玩友。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3 22:19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0-12-3 22:19 编辑

我从来也没指望谁会对fe有什么“绝对的褒美”(说实话,有谁对fe“绝对褒美”我还真觉得难受呢。这个世界上哪儿有什么“绝对美”的游戏,绝对的褒美一看就很假),而我也从未因这种事情“迁怒”过所谓指出fe问题的玩家(事实上我非常愿意和人讨论fe的得与失,甚至连我最喜欢的系谱我也未曾护短)。

我所针对的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用心是不是那么单纯,目的是不是如你所说的“期望共同进步”),想必你一定会比我更加清楚。你不说我也不说,彼此明白就行。说句话你可能不爱听,某些人一张嘴我就能分辨出他的目的是什么,跟谁耍也别跟我这个邪恶的老滑头耍。我耍这一套的时候,那些人估计还在啃烧饼呢。
作者: cloudyuyi    时间: 2010-12-3 23:10
雷爷吃的盐肯定比我们吃的米多,真牛.
作者: bloodlilith    时间: 2010-12-3 23:14
明显选露维,其他几人可以无视掉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07:55
本帖最后由 游戏无敌 于 2010-12-4 07:56 编辑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2-3 20:14
回复 游戏无敌 的帖子

我正好有记录,分别用小红和卧龙死斗大盾骑士做试验,请看下面几张图。


这个对比明显有问题.两个敌人血量不一样,小红熟练满了,卧龙熟练一点没升过,卧龙用的武器也不对头,有什么道理对L盾还用一般大剑.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07:58
bloodlilith 发表于 2010-12-3 23:14
明显选露维,其他几人可以无视掉

明显无视掉露维,其他几人可以选
作者: 苍武    时间: 2010-12-4 08:30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4 07:58
明显无视掉露维,其他几人可以选

同意一下,我想你圣骑也够用了。
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法拉米亚。
但其实我最推荐用圣骑大叔。不过你们貌似都把大叔54了。。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09:36
不不,没提大叔是因为大叔没有进入候选阿
作者: 苍武    时间: 2010-12-4 09:56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4 09:36
不不,没提大叔是因为大叔没有进入候选阿

大叔连候选都进不了可不就是被54了。。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10:01
这么说除了这4个人,大家都被无视了...
作者: 苍武    时间: 2010-12-4 11:27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4 10:01
这么说除了这4个人,大家都被无视了...

犀利= =
凑字凑字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4 13:39
公爵骑士可以看作是黑骑士的弱化版,实际游戏中最明显也不过是用剑的命中不是很理想而已。
制作者的意图就是让这些高LV低熟练成长的“大叔”式角色在主线上削敌人HP用的,打重伤的同时磨熟练,一石二鸟。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4:26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4 07:55
这个对比明显有问题.两个敌人血量不一样,小红熟练满了,卧龙熟练一点没升过,卧龙用的武器也不对头,有什么 ...

哈哈。
血量是很公平的,我方角色均比对方多一点。
熟练不一样,那是因为卧龙的等级太尴尬,都不用它砍人,自然没有足够熟练。
武器,7章,除了这把大剑,我去哪找更好的去?
作者: 我为eg狂    时间: 2010-12-4 14:31
流星护符+弓回避料理,除了黑骑士和卡奥斯,卧龙同学基本无敌了。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4:39
本帖最后由 宾克斯 于 2010-12-4 15:06 编辑
苍武 发表于 2010-12-4 08:30
同意一下,我想你圣骑也够用了。
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法拉米亚。
但其实我最推荐用圣骑大叔。不过你们貌 ...


大叔已经进入绝对主力培养名单中了。
这个4选1,其实是增补名单:)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15:35
本帖最后由 游戏无敌 于 2010-12-4 15:37 编辑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2-4 14:26
哈哈。
血量是很公平的,我方角色均比对方多一点。
熟练不一样,那是因为卧龙的等级太尴尬,都不用它砍 ...


当然不公平,否则4个人都是1血,卧龙胜率100%,小红就危险了.对方血防低会让你更快解决掉,从而减少受攻击机会.
话说拿同一个敌人对比都会因为相性问题不一定完全公平,更何况是不同敌人.

我没问熟练不一样的原因,我是说一个磨到满,一个用都没用过,这个是人为拉开的差距,不是客观上的问题.

对L盾用什么剑?当然是盾无视剑啊.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5:45
游戏无敌 发表于 2010-12-4 15:35
当然不公平,否则4个人都是1血,卧龙胜率100%,小红就危险了.对方血防低会让你更快解决掉,从而减少受攻击机 ...

4个人都是1血?没明白。
我们先不说小红等级差4,没转职。
就是从这个图上来看,若大家都满血,小红还是绝对优势,血量多啊!又有s盾。
这里请注意,小红也伤了10多点血。

至于大剑的问题,这个太可笑了。谁会用工房剑去杀个杂兵?拿一把价值千金的牛刀去杀一只鸡?得不偿失!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15:54
本帖最后由 游戏无敌 于 2010-12-4 15:55 编辑

也就是说血量"我方角色均比对方多一点"就是公平这一点完全不成立,这不是机战玩自爆有多少血就可以爆掉对方多少血.

盾无视剑本来就是为了对付强力盾而存在,这叫物尽其用,拿去砍法师什么的无盾人才叫浪费(除非是利用其高精度).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6:08
那么你自己算吧,最好是自己去尝试一下,让小红和卧龙去斗斗大盾敌人,看看成功概率几何。而不是在这里纸上谈兵。

对于,工房剑的使用,拿这个做借口相当可笑。一个杂兵就用工房剑斗,你能斗几个?有没有一点物资利用的战略方向?

如果总是把最极端最优厚的条件拿出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而不考虑整个流程,我只能说,我们站在不同的层面上,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讨论。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16:15
我从来没说过要拿合成出来的那把盾无视剑,拿那东西的话卧龙胜率100%,试都不用试.我说的是普通的突刺剑或estoc,你不会拿不出来吧?
作者: raffin    时间: 2010-12-4 16:17
工房盾无视剑给克雷玛用。给攻击力低的人用浪费武器。
作者: 马甲雷。    时间: 2010-12-4 16:21
其它的倒也不说什么,最起码你两者的武器熟练得相当,比较起来才算公平吧?(尤其是对死斗这种相互砍杀5个来回的要命特技来说)
作者: raffin    时间: 2010-12-4 16:28
顺便大叔是主力,没可能入这名单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6:29
本帖最后由 宾克斯 于 2010-12-4 16:29 编辑

这个太遗憾了。estoc 5000块一把,我卖了部分,剩下的留着以后当身用或者脱盾用,不会去浪费杀一个杂兵的。
刺突剑,12章以前免费的就主角身上的1把,6章那个护卫骑士身上的又很难抢到,用这种稀有武器***斗,呵呵,成本太高。
作者: 宾克斯    时间: 2010-12-4 16:33
raffin 发表于 2010-12-4 16:17
工房盾无视剑给克雷玛用。给攻击力低的人用浪费武器。

好久不见raffin君。
作者: raffin    时间: 2010-12-4 16:36
恩,好久不见。
==
作者: 游戏无敌    时间: 2010-12-4 16:37
宾克斯 发表于 2010-12-4 16:29
这个太遗憾了。estoc 5000块一把,我卖了部分,剩下的留着以后当身用或者脱盾用,不会去浪费杀一个杂兵的。 ...

盾无视剑就是强力盾的克星,这种情况下还不用,那我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地方要用了.话说的我突刺剑和estoc还真没一次用得完的,每次都剩一堆.

本身就没培养过,你还要求他拿垃圾武器去杀硬壳,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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