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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帖前请看----关于本区发帖新规(2009.11.27) [打印本页]

作者: 40861633    时间: 2009-11-27 20:16
标题: 发帖前请看----关于本区发帖新规(2009.11.27)
1、本区只接受关于WII游戏内容的相关话题讨论。

2、严打各类广告、软文推销,视情节轻重扣分或禁言,直至永久禁言

3、网友自己的求购、出售等相关信息,请发到专贴:
  https://bbs.luryl.com/viewthread.php?tid=471516&fpage=1
  单独发帖的原则上不再另行提醒,一旦发现这类帖子直接锁帖

4、本区不讨论任何模拟器技术等相关问题,见即入土,请***其他模拟器论坛讨论。

5、由于有单独的软硬技术区,软硬破解、升级等技术类问题,请到专区讨论:
  https://bbs.luryl.com/forumdisplay.php?fid=441,在专区您的问题也能得到更好的解答
  单独发帖的原则上不再另行提醒,一旦发现这类帖子直接移动到硬件区或锁定


6、鼓励会员积极参加专区建设,视情况给予浮云***励。
  特别优秀的原创帖子/网友,将有精华/威望等隐藏要素奖励。
  转载的帖子,新闻,游戏信息等请注明出处。

7、本区欢迎喜欢游戏的朋友讨论相关游戏话题,对于任何无理喷、无理战等人员一律作扣分处理,屡犯者禁言。

8、如有对本区有任何建设意见,欢迎PM当区版主。

以上规定初次触犯PM警告,二次触犯扣分,屡次不改直接禁言(示情节轻重而定)
综合区良好的游戏讨论氛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谢谢

如有任何意见可跟帖提出,我们尽量满足各位的需求.
作者: nehalem    时间: 2009-11-27 20:22
某人,说到就要做到的哦。
作者: mage1106    时间: 2009-11-27 20:28
下面是引用nehalem于2009-11-27 20:22发表的:
某人,说到就要做到的哦。


呵呵,当然尽力做到
作者: 328928249    时间: 2009-11-27 23:24
下面是引用nehalem于2009-11-27 20:22发表的:
某人,说到就要做到的哦。
有人该禁没被禁吗?= =
作者: lalaphin    时间: 2009-11-28 01:21
有人该禁没被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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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把,除非把跨区的算上。。。
作者: hwxs    时间: 2009-11-28 03:31
下面是引用328928249于2009-11-27 16:24发表的:

有人该禁没被禁吗?= =
牛仙说的是模拟器典故的引申……
作者: zoujilong    时间: 2009-11-28 14:02
支持一下VIP大大。。。支持WII区的健康发展。
作者: 任天鼠    时间: 2009-11-29 18:52
最关键还是第五条啊,希望得到改善
作者: segayaoming    时间: 2009-11-29 20:31
希望wii专区越办越好………………
作者: dickman    时间: 2009-11-30 00:21
支持一下VIP大大。。。支持WII区的健康发展。
作者: zy1986    时间: 2009-12-4 19:40
OK   没问题  ~~~~~~~~~~~~~~~~~~
作者: wangjuntom    时间: 2010-8-10 11:39
为了论坛发展 这样做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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